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我不是同性恋!~

一人传实,万人传虚,

这句话,我绝对百分之百认同。

很多的误解与误会就是这样产生的,

而且还会越描越黑,

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可以证明这句话的真实性,

还有述说遇见这种情况后的痛苦。

学校除了男生与女生之外,

还有一些喜欢作男生打扮的女同学,

我们称之为“Tomboy.”

哈哈~讲英文的咧!

这些女生除了外表长得更男生一样,

甚至比男生更帅之外,

她们就连讲话方式还有行为举止都很像男生,

不认真点观察,

你真的会以为她们是进男厕的!

我还真怀疑她们之前是不是有上过“变男课”。

不然相似男生的程度怎么会这么高?

外表像男生、行为像男生,

那么她们的性向当然就跟男生一样,

偏于女生。

她们喜欢女生,

会追求她们,然后像一般情侣一样,

看戏逛街牵手拥抱甚至是接吻。

我并没有想贬低同性恋的意思,

我只是在做出解释。

我是百分之百的女生,

性向当然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我喜欢的是男生,暗恋的当然也是男生。

只是最近竟然传出了一个让人吐血的流言,

我和中六的某某tb (tomboy)在谈恋爱。

第一次听到这个完全没有根据性的流言,

我都以笑带过。

只是后来情况好像不太对劲了,

流言越传越盛行,

最后连老师也知道了,

在班上打探我和她之间的“爱情故事”。

“pei jing ,u ada apa dengan kakak form 6 tu?"

国语老师在我们做练习的时候,

突然来到我面前笑嘻嘻地问我。

“ha?" 还没来得及回答,

一阵错愕的感觉就已经涌到我的脑里去了,

我惊讶地看着老师。

同学们先是安静了一会儿,

然后突然像是鬼上身似的,

又拍手又拍桌椅的,

兴奋得不得了。

我苦笑地猛摇头说根本就没这回事,

可是老师一副奸笑的模样,

给了同学很大的想象空间。

结果,就因为老师的一个问题,

我成了同学们的话题。

每一次看到那位学姐经过我的班,

他们就开始起哄。

任凭我怎么解释,

都没有人要听。

“没关系的,佩君!我们不会排挤你的!同性恋不是一个大问题!”

这是佳琪对我说的话。

“嗯咯!现在的社会很开通的!你不用不好意思!敢敢承认啦!”

嘉靖的话让我有股想打人的冲动。

流言传了整个星期了,

但似乎没有想停下来的意思。

那位学姐跑过来问我是不是有人传我跟她是一对?

我连忙摇摇头说他们吃错药了,

不用管他们。

我和她之间真的做出什么让人误解的事吗?

好像没有哦!

她是学校的篮球健将,也是大红人。

很多学妹其实都很想靠近她然后认识她,

只是没有那个勇气,所以只能偷偷地谈论她。

我对女生没有什么兴趣,

尤其是不像女生的女生。

偏偏就是那个生活营惹的祸,

害我现在不得安宁。

假期的时候,我参加了华文学会举办的生活营,

她也一样。

说巧不巧,她偏偏被分配到我那组,

而我是那组的小组长。

组长跟组员之间总要有些交流吧?

你不可能叫我用胶纸封住嘴巴,

然后在额头上写上“闲人免进”这四个大字吧?

我又不是恐怖分子!

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之后,

她开始跟我熟络了起来,

不停地跟我讲冷笑话,

然后我又不停地耍白痴。

吃饭的时候,她坐在我旁边。

我似乎看到坐在一旁的佳琪在奸笑。。。

“既然你跟她不是一对,为什么她要拿汤给你?还夹菜给你哦!”

在澄清我和她的关系时,

佳琪突然提出了自以为觉得专业的质问。

“因为她就坐我旁边啊!”

我回答得很理所当然。

“噢~这么多人的旁边不坐就爱做你旁边啊?哦~我懂啦!”

嘉靖一边拍打着我的肩膀,一边说着。

我没有再做出任何解释,

因为我知道这样只会使情况越来越糟糕,

而且会没完没了。

生活营结束后,

我们当然还是像朋友一样打打闹闹。

他们真的很厉害。

什么事都能加以描述,

打兵乓被他们说成是打情骂俏;

聊天被他们说成是互传甜言密语;

有时候不小心四目交投就被他们说成是眼神交流。

那在同一时间喝水呢?是不是间接接吻啊?

我突然觉得流言真的很厉害!

它可以让没有的事变成好像是真的一样。

我不断地在解释,可是学姐却不断地在制造误会。

“佩君!你的爱人又来找你了啦!”

吐血!这学姐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出现?

“你借我的 sejarah 马上给我还回来!不借你了!”

我差点就要抓狂了,决定以功课来威胁佳琪。

“哈哈啊哈哈~我抄完鸟咯~哈哈~找你爱人啦!”

晕==为什么会这样。

我真的很想冲到讲台面前用广播器来报告说。。。

“我不是同性恋的!我很正常好不好!!!”

当然我是随便说说的。

这样做的话不是在告诉人家此地无三百银两吗?

不管了啦!万一以后我没有男生追的话,

那佳琪就是罪魁祸首!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

~公车~

我是搭巴士上学的。

或者可以说,

只要一出门,

我的交通工具就非巴士莫属。

巴士,是较通俗的称呼方式。

而我比较喜欢称它为公车,

感觉比较优雅浪漫。

呵呵~我本来就属于浪漫的那类型人,

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期待着浪漫的事情会发生,

即使我很清楚浪漫的事总是不容易发生。

朋友并不晓得我的想法原来这么浪漫,

因为我总是让人感觉有点神经质。

我并不是故意掩饰自己哦!

我只是没有过于曝露自己的浪漫情怀而已,

怕别人笑我!==

既然称呼也可以被我喻为浪漫,

那么搭公车对我来说,

当然少不了那份感觉。

每一天,

我都必需走好长的一段路,

才能抵达公车站。

而那里总会看到另一个和我搭同一辆车的学生。

他不是就读我学校的,

所以不能称他为同学。

329号的公车总是很准时地来到我面前,

时间是早上的六点四十分。

这辆公车经过的路线,

大多数都是靠近学校区域的,

所以有时候比较像学生巴士多过于像公车。

上公车的那一刻,

我总是能感觉得到冷冷的空调轻抚我的脸,

而且还隐约闻到一股很特别的味道,

像是。。。冰淇淋加了可乐一样的味道,

感觉甜滋滋的。

早晨的公车总是特别安静。

除了有时候司机开了收音机以外。

我喜欢靠窗的位子,

因为不断在倒退的街景总是那么迷人,

就像路边的树、一整排的住宅区、

还有零零落落的路人。

这些景象每天不断地在改变,

而我则努力地记住每一个不同的画面。

景象还是不比人来得吸引。

我还是比较喜欢观察人的一举一动。

大多数的学生都会选择闭目养神,

所以他们并不知道,

我在偷偷地注视着他们。

虽然这样是有点变态啦!

不过如果你仔细地看,

你会发觉原来人睡觉,

也有不同的样子、

不一样的姿势。

有些人是属于比较有纪律的,

他选择挺着身子、握着书本熟睡。

有些人是属于比较含蓄的,

他不敢在别人面前睡觉,

但偏偏眼皮又不听话地往下垂。

有些则比较随性的,

双脚伸得长长地,手长得大大的,

什么也不管地就直接打起呼来。

我是不介意他那么直接啦,

不过如果不小心把我绊倒,

他可能就没有那么舒服自在了。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睡觉,

还是会有几个像我一样偷窥人家睡姿的。

有时候不小心接触到对方的眼神,

我们总是很自然地赶快把眼球转到别处,

故意逃开对方的视线。

因为当两个陌生人不小心四目交投的情景,

是很令人尴尬的。

为了避免尴尬的情形再次发生,

我不敢再让自己的眼睛乱飘了。

我会选择静静地望着窗外,

然后又一边猜测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就这样到站了,

我缓缓地下了车,

朝学校的门口前进。。。



~。~。~。~。~。~。~。~。~~.






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

~在那之后~

之后的日子里,








我回到了原来的生活。





















我像往常一样,





















必须走一段很长的路到巴士站搭车上学;





















我像往常一样,





















在学校搞笑耍白痴;





















我也像往常一样,





















放学后就是赶功课、看电视、看小说。。。





















一切都像不曾发生过一样,





















那种感觉很不具体,





















我无法强烈地感觉到。





















那段回忆有点模糊,





















也许是太仓促了,





















还来不及记住,





















就已经变成回忆了。





















但我不会强迫自己一定要记住那段回忆,





















因为只要看到书、看到书局、还有路边的摊子,





















我的脑袋很自然地就会忆起当天发生过的事,





















还有当时的感觉。





















星期日那天,





















我把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街道再走一遍。





















左边的摊子依旧买着各式各样的仿冒品,





















右边摊子的小贩依然努力地叫卖着。





















一切就跟当天一样,





















只是这次我是孤单的。





















我缓缓地步入那天一起用餐的茶餐食,





















叫了同一挡的云吞面。





















卖面的阿姨还是依旧亲切可爱,





















而且称呼也没有改变,





















原来她还记得我。





















“啊!靓女!又是你!啊你男朋友咧?”





















阿姨在我准备拿钱的时候,





















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安娣!他不是我男朋友啦!朋友而已!”





















我苦笑地向她解释。





















“啊哈哈!不用不好意思啦!朋友久了就变男友啦!”





















阿姨笑得很开心,而我也不好再解释了。





















既然误会了,那就让它成为一个美丽的误会吧!





















不过,也许阿姨不知道,





















我们相隔很远,





















要见一面都好难,





















还提什么男朋友啊?





















我一边吃着面,一边喝着当天他叫的美禄冰。





















阿姨突然坐过来找我聊天,





















我还记得当时的他就坐在这个位子。





















“啊他几时才会再来?”





















谈着谈着,阿姨突然问我。





















是啊!他几时才会再来?





















这也是我想问的问题。





















只是我知道,





















我不会找到明确的答案。





















“呵呵~不知道诶!很久以后吧!”





















我微微笑地对阿姨说。





















阿姨再也没有问我其他的问题,





















只是笑着看我吃她煮的面。





















向她道别后,





















我来到了大众书局。





















站在门前犹豫了好久,





















我始终没有走进去。





















我害怕脑袋会不听使唤地回想起当天的一切。





















那天他说过的话,





















他碰过的书,





















他翻过的绘本,





















还有他坐过的位子。





















轻轻地离开门口,





















我走到了那个离别巴士站。





















我为巴士站取了个悲伤的名字,





















不过我不希望那里只有悲伤,





















我希望还有回忆。





















坐上同一个号码的巴士,





















我知道自己必须回到原点,





















回到原本的生活。








































这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街道,招牌大大的。












茶餐室的隔壁是间商场,我不敢带他进去,因为怕迷路。







路边的人潮不断,一切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

~第一次的约会~(书局)

书局一直是我很迷恋的地方。

从以前到现在都一样。

只要看到书局,

我就会忍不住在里头逛上好一阵子,

如果经济允许的话,

买书当然就成为我的指定动作。

在茨厂街唯一令我觉得安静的地方就是书局,

一间取名为大众的书局。

相信应该不少人听过这个名字,

因为这家书局还蛮有名气的。

这位于茨厂街的大众书局建有四层楼,

共分为文学、饮食保健、少年读物及文具四大部门。

我每一次都只待在文学部门,

因为那里才找得到我想看的书,

环境也比较舒适。

用过餐后,他提议一起逛书局。

其实在我还没到之前,

他就一直待在书局里看书,然后等我。

他和我一样都是爱书之人,

而且同样喜欢藤井树的作品。

我们每次的话题或多或少,

总会提及到藤井树的书,

尤其是《B 栋11楼》和《这城市》。

我们都中毒了,中了藤井树的毒。

书里提过的咖啡名字、植物、还有地方名都被我们的脑海记下来了,

因为这样才能真正地把故事当作是经历过的回忆。


我们省略掉一楼的文具部,直接步入二楼的文学部门。

我告诉他,几米的书通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他东张西望的找寻着。

“哈哈!在这里啦!你看!”

我兴奋得跑到左边靠墙的书架,向他炫耀着。

“真的有诶!”他开心地走过来,

然后随手拿了一本《向左走.向右走》。

他说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所以当时就冒着吃整个礼拜泡面的险将它买下,

现在那本厚厚的绘本就静静地躺在房间里,

他觉得很满足。

这次换我对他微笑了,

因为我发觉只要他看到书,

眼睛会发亮、话也会变多。

“你知道要怎么分辨真版的书和盗版的书吗?”

我随手翻着手里的绘本,

突然因为他的这句话而停了下来。

我摇摇头,表示不是很清楚。

“你看啊!正版的书封面是会有点粗糙的,而且他的纸是黄色的。”

“哦~难怪啦!我一直觉得家里的书越来黄,我还以为是带进厕所太多次了!哈哈~”

我真的这么以为着。

他大概没想到世上会有像我这么白痴的人,

他只能以笑来表达他的震撼。

“为什么他们不直接用白纸呢?那不是更好吗?”

停止了笑声之后,我很认真地问他。

“原因有分为两个,一个是理性的,一个是感性的。你想听哪个?"

他站在原地看着我说。

“两个都听!先讲理性好了!”

我摸了摸鼻子。

“理性的原因就是为了让眼睛舒服点。白纸会很容易反光,黄纸就不会。”

“哦。。。原来是这样!那感性呢?”

“酒酝酿得越久就越香醇,书放得越久就越发黄。书跟人的感情一样,
时间越久就越深厚,当然回忆也一样。所以人们就用黄色的纸张把书和感情联系起来。”

我听着听着,觉得很有道理。

突然有股想把它写下来的冲动。

我想得入神,差点就忘了自己的所处。

“走!去找藤井树地的书!”

他拍了拍我,示意我回头走。

来到了专门置放藤井树书籍的一区,

我拿了《B 栋 11 楼》 ,

忍不住念起写在里头的一句诗。

“才下眉梢,却上心头。。。”

我一边翻动着书,一边对他说。

“嗯!李清照写的!”

他突然搭上一句话。

听了之后,我们两个都笑了。

没想到我们都记得里头说过的话。

望着手表即将走到五点的那一刻,

我知道这一切必须结束了。

虽然很不情愿,但我还是小声地对他说,

“我该回家了!”

原本蹲着的他在听完之后,

突然站了起来,

然后拿了藤井树的另一本书,

微笑地对我说。。。

“那我们走吧!陪你搭巴士!”

付过钱后,我们一起步出大众书局,

朝着右边的巴士站走去。

“你确定你不会迷路吗?”

我担心他人生地不熟,

搞不好我上了巴士后他就找不回原来的路。

“没关系啦!迷路的话我可以问人!”

他说得好轻松。

到了巴士站,我拿了一个黄色信封给他。

那是送他的礼物,

一张自制的书签、还有一封简短的信。

他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

然后把礼物放进背包里。

远远地我就看到巴士驶过来了,

我转头对他说。。。

“你几时还会再来?”

问这句话时,我尝试让气氛轻松点,

就像住在隔壁的两个人询问着几时还能再见面一样。

“嗯。。。很久以后吧!”

他想了想,然后告诉我。

“噢。。。我的巴士来了。我要走咯!”

我觉得有点惆怅。

“等一下!这个给你!”

他把一个印着大众书局招牌的塑料袋递给我,

那是他刚买的书。

“这很贵耶!”我望着他说。

“不会啦!送你!”他又微笑了。

缓缓地接过他送我的书,这次真的要走了。

“谢谢你!真的!拜拜!”我再次回头向他道别,

他只是挥挥手,什么也没说。

坐在巴士上,拿着他曾经拿过的书,

心里涌起好多的感觉。

这次的约会结束了,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这就代表着以后我又要自己逛书局了,

这就代表着以后只能自己吃面了,

这就代表着我又必需自己走在曾经一起走过的街道上,

然后又孤单地回忆着一路上一起看过的风景。

这听起来像是一场梦不是吗?

不过至少我还拥有回忆,拥有他送我的书。

《猫空爱情故事》。

这本书不只是述说着藤井树的故事,

里头还包含了我最珍贵的回忆。

~完~

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

~第一次的约会~(吃饭)

我们逛了约半小时,

然后我就带着他来到一个很大的停车场。

“你看到那边吗?有块很大的石头那边!”

我回头看了看他,然后用手指向停车场。

他点点头,表示了解我所指的方向。

之后他就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等待着我想说的故事。

“那里以前是坟墓场哦!很恐怖对不对?”

这是我一直觉得很阴森的地方。

试想想,在很久以前,

那里曾经是个长满野草、

耸立着一座又一座的墓碑的地方。

可是却因为某种因素,

政府把那里的草都除掉了,

然后毫不留情地用斧头把所有的墓碑都摧毁,

(是用斧头的吗?)

只残留一具又一具的尸骸深埋在地里下。。。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有勇气把车停在那里,

也许是因为不知道?还是因为不相信?

更让人觉得发笑的是,

有关单位还在那里设立一个小亭子,

向司机收费,一个小时两块钱。

哇!怎么可以这样的?

光用想的我就觉得心里直发毛,

可是依然还是有人愿意花钱,

然后把车停在那么阴森的地方。

我把这个自认恐怖的想法告诉他,

他笑得很灿烂。

啊?他该不会真的以为我无聊到编个鬼故事来吓他吧?

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喂~我说真的!”我为自己辩解着。

“呵呵~我没说你是骗人的啊!”他还是笑着。

因为太阳太猛热的关系,

我的眼睛只能睁开一半,

所以没办法让他感觉到我眼里的杀气。

既然不能传达我的杀气,

我选择放弃。

“肚子好饿!去吃东西吧!”我眯着眼问他。

“哈哈~好啊!你想吃什么?”他又回到了微笑的表情。

“吃。。。。。。。面!”我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哇。。。大面王果然喜欢吃面!走咯!你带路!”

他推了推我的背包,示意我向前走。

“吃素的除了肉还有什么不可以吃?”

一路上我看到许多的面摊,

但大部分的配料都是加了肉类的,

不适合素食的他。

“嗯。。。不可以吃葱、大蒜、洋葱、还有辣椒。”

他一边用力地想着,一边告诉我。

“蛤!那你吃什么?”

我露出了景惊奇的表情。

我从来都不知道,

原来素食者连这类的蔬菜都不能吃,

他说因为是带有刺激的味道,

使素食者无法静下心来思考。

那怎么办?我想吃云吞面耶!

我偷偷地在心里想着,

不让他发现。

“你不需要迁就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他似乎猜得透我当下的想法。

“哦。。。哈哈哈~”

免除尴尬的最佳办法,就是傻笑。

我们逛着逛着,找到了一间茶餐室。

然后我就带着他走了进去,

找到了我爱吃的云吞面。

“靓女!吃什么呀?”

一来到挡口,

有位很可爱的安娣用了不是很标准的广东话来招呼我。

并不是因为她叫我靓女我才说她可爱哦!

而是她真的很可爱。

当然被人家称呼为美女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我差点就笑得忘了站在这里的初衷。

几秒钟后,我才回过神来点餐。

“啊~给我一碗云吞面!我要叉烧云吞!”

笑人家的同时,其实我的广东话也不是很流利。

“你要喝什么?”他回过头看我。

“可乐!” 我想也不想就告诉他。

在这么炎热的天气,喝上一杯可乐是最好了。

我会选择可乐而放弃pepsi 的原因是,

pepsi 是会 ask for more 的。可乐不用。

如果我一直在ASK FOR MORE 的话,

那我钱包里的钱就会 ask for go 了。

我不想没钱搭车回家啊!

他果然很遵守诺言,说不吃就是不吃。

他只叫了一杯美禄冰,然后静静地看着我吃。

“你真的不吃?”我吃了一口面后,然后问他。

他笑着摇摇头,说他不饿。

茶餐室里大多数坐着的都是老年人,

因为这个时候是他们的下午茶时间。

我们一边吃一边聊,

哦!不是!应该是我一边吃,他一边聊,

然后我们的表情都是笑着的。

这样近距离地看他,

我还是第一次。

我发觉他的眼眸很深邃,

像是藏了许多的故事。

之后我就发觉到他的眼睫毛好长,

真的很长。

坐在附近的安客安娣都微微笑地看着我们,

好像我们真的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似的。

可是我们真的就这样静静地坐着啊,

除了聊天,我们什么都没有做。

我不敢再让自己的眼睛到处乱瞟,

否者尴尬的气氛会一直弥漫下去。

“我上个厕所!等我!”

在我喝着第一口可乐时,他站起来对我说。

“不等你了!”我开玩笑地说。

“别乱跑!” 他用手示意我坐着。

我笑着看他走路的背影,

突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如果我现在走了,你会怎么样?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么样?

如果你没有来吉隆坡,我们会不会见面?

如果一开始的我们就是陌生人,现在的我们会怎样?

如果能相遇是一种缘分,那么相见是不是一种福分?



如果能相见是一种福分,那么这福分会不会一直延续下去?



~待续~






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

~第一次 的约会 ~ (逛街)

不断地看着手表,

再看看行动缓慢的车龙,

我着急地传了封简讯告诉他这里的情况,

要他一定要等我。

他说他不会跑掉,要我不必紧张。

看着巴士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前移,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抵达目的地。

冲下巴士后,别高兴得太早,

因为我还有一段艰辛的路程要走。

我过了四条马路、

经过两间便利商店、两间快餐店、一间金店

撞过两次路人、还有一个小孩、

再走过天桥、来到路边摊后,

我转了个弯,走进了大众书局。

我们约在三楼的医药保健部门见面,

可是我怕会认不出他,

所以要他告诉我他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没想到他不告诉我,

反而要我自己猜,看会不会认错人。

什么?认错人很糗的啊!

我缓缓地走进那个部门,

控制着自己的喘息声,不让别人发现。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觉好像没有我要找的人。

然后,我拿起了手机,发了封简讯给他。

这么做的话,认人很方便。

只要看到有人拿起手机,那么应该就是他了!

简讯发出后,我站在书架后偷偷观察周围,

想看有没有人刚巧拿出电话。

如果以这样的方法我也认错人的话,

我就真的真的要去撞墙了。

周围一片寂静,我没有听到任何的手机铃声。

看着看着,我突然看到一个身穿黑衣的男生,

拿起手机把玩着,

而且他看电话的时候跟我有个共同点,

那就是会自顾自地笑起来。

我从书架后走出来,在他背后停留了一下。

他回头看了看我,然后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知道我要找的人就是他。

“好喘哦!累死我了!” 这是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他拿着书坐在塑料凳上微笑地看着我,

什么都没说。

他的笑容算不上帅,

但却让人觉得很舒服、很开心。

因为他的笑容不虚伪、不造作。

“去吃饭吧!” 他突然对我说。

哦对!因为匆匆赶来,我连饭也忘了吃。

他说他会陪我吃饭,那他呢?

“你不吃吗?”我歪着头问他。

“我不饿啊!你吃就好!我看着你吃!”然后他又笑了笑。

“酱我会不好意思诶!哈哈~” 我露出尴尬的笑容。

他什么都没说,还是笑着看我。

我陪他放好了刚才手上拿的书后,

就一起出去找好吃的。

“你也不是很高嘛!” 我笑着开了个玩笑。

“比你高就好啦!” 他的脸是笑着的,声音是轻柔的。

我带着他开始逛茨厂街,然后我们不断地聊着。

他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不知到耶!看看好了。

他是吃素的。

他说刚刚去了里面的一家素食馆吃了饭,

价钱不怎么振奋人心。

“好吃吗?”我一边走一边问他。

他摇了摇头,表示不好吃。

我笑了出来,没想到他那么坦白。

我从茨厂街的中心开始带着他往左走。

我一边讲解着这里贩卖东西的情况,

还有小贩们做生意的手法。

“在这里买东西要很小心!他们看你傻傻的,就会骗你!”

我小声地跟他说着,他却回了个笑容给我。

我发觉他很喜欢微笑,而这种笑却那么迷人。

我跟他说这里大多数卖的都是仿冒品,

他说这也是一种特色。

“他们真的很厉害!包包啊、衣服啊、手表啊、眼镜啊、甚至是香水都是假的!”

我一一地列出来。

“食物不是仿冒的就好!” 他说了个笑话。

虽然不太好笑,可是也不至于不好笑。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间很大的印度神庙。

“这间神庙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你看上面的神像,都是一层层叠上去的!”

我发觉自己好像比他还要兴奋!

“你每天都在看,还那么兴奋啊?”他突然冒出一句话。

“啊?哈哈~没有每天啦!呵呵~”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我们两个就站在路旁傻笑。

我们继续逛着。

一路上除了讲解着周围的建筑物以外,

我还告诉他自己的学校生活。

他很专心地听我说话,

然后偶尔会搭上一两句,

接着又是他的招牌笑容。

看到一些较古老的建筑物,

他会抬头凝望一会儿,

然后我又陪他静静地看着。

很喜欢这样的相处的方式。

跟平时和朋友们打打闹闹的情况不同。

这是很舒服的,像是时间只属于我们两个一样,

别人干涉不了、干扰不到。

如果可以的话,

我希望时针是龟兔赛跑里的兔子,

先睡一下再继续它的路程。

只是时间不是任由我们控制的。

即使你的手表停了,地球还是继续转动着,

时间还是照走着。




#我还没写完的/会再继续写。#


~第一次的约会~(迟到)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单独约会。

呃。。。我指的不是情侣间的那种约会,

而是真的只是相约出来见面而已。

我并不是常常都见得到他,

因为他住柔佛,我住吉隆坡。

翻开像番薯的马来西亚地图来看的话,

他就住在番薯的屁股,也就是尾端,

而我就住在番薯较下的腰间。

用尺在地图上衡量的话,

只需几厘米。

但如果把距离搬到真实的话,

那会是几百公里

这证明了什么?

证明了我们的距离真的好远,

不能说见面就见面。

而这一次因为他要和朋友下波德申玩,

所以他会在吉隆坡逗留一下,

等着跟他朋友会和。

接到他简讯的那天,是6月18日,

也就是星期三。

他在简讯里说明他星期五会来吉隆坡一趟,

问我要不要出来?

我看了看,问他了时间和地点后,

便答应跟他见面。

之前有答应他说要当他的导游,

带他逛逛好玩的地方。

但很遗憾地,我最熟悉的地方也只有茨厂街而已,

那里要说好玩。。。。嗯。。。其实也还好而已啦!

不过没关系,因为他没有来过,

所以我就每个建筑物都编个故事,

这样整个旅途应该就不会那么闷了。

不然的话,我和他的头顶上可能会出现一大堆的乌鸦,

笑着跟我们打招呼,那就真的。。。。唉。。。

终于到了星期五,我的心情有点紧张。

除了是因为第一次当人家的导游以外,

我还是第一次单独跟人家出来见面,

而且对方还是男的。

平时的我不是跟一大班的朋友在时代广场乱晃,

就是跟妈妈到茨厂街买菜、吃早餐。

不过不要误会,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没有所谓的暧昧关系、不寻常的关系。。。

放学后,我赶上了回我家的巴士。

因为我必须回家拿电话,还有要送他的礼物。

匆匆地拿完该拿的东西后,

我很快地走到附近的巴士站等巴士。

看了看手表,该死!

快两点三了!我和他约好了两点半见面,

可是现在我还巴士上,怎么办啊?

我传了封简讯给他,要他等我。

他只是叫我慢慢来,不要跌倒。(==)

终于看到巴士了。

我拿了票让司机看过后,

便找了个位子坐下。

现在是午餐时间,所以应该很多人会出来吃饭,

很多人出来吃饭那么车就会变多,

车变多那不就会。。。。。

塞车!!!

哇老!别玩了啦!

现在已经两点半了,

难不成你要我的午餐变晚餐吗?呜。。。

车多也就算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这里的交通灯也很多!

每转一个弯,

你就会看到那长长瘦瘦的交通灯耸立在你面前,

而且它的眼睛永远都是红色的。

它是生气了吗?

那我更气啊!不止眼睛,

我上上下下都很红,因为我很火!

心里已经急得要死了,

结果司机还在这个时候下车买香蕉?

拜托~你要香蕉我会送你,

要多少都可以!

可是你现在可以专心开巴士吗?

我已经迟到很久啦!

望了望手表,时针已经要指向三点了,

我的心冷了大半截。。。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

~生病==~

唉。。。昨天生了场病。

在毫无预警、毫无征兆的情形下生的病。

这样生病才是最痛苦的,

因为你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去接受那种痛,

所以一旦生起病来,你会觉得世界末日,

连一秒钟都好难过!

尤其是在没有办法好好休息的情况下。

话说,昨天一早醒来时,

我就已经察觉到身体有些不太对劲了。

坐在床上好一阵子,我才缓缓地走到浴室刷牙。

一边刷着牙,一边用手背触摸自己的额头,

我感觉得到额头传来的温度比以往来得高一些。

“够力!没有力赶 maths 了!”

我本来还想去学校利用空档的时间来赶数学的,

因为我做了几个月都还没有做完,

老师就快抓狂了!

所以我想做做好学生,把我的作业赶给老师。

只可惜,我该说老师没有福气收我的功课呢?

还是该说上天对我太好了!不想让我太操劳?

不过,好人就做到底嘛!为什么要弄我生病咧?

洗刷完毕,我丝毫没有起色。

最痛苦的莫过于洗脸的那一刻,

当冷冰冰的水碰触到我那滚烫的脸时,

我浑身颤抖,辛苦死了!

喝了杯热饮,我就背着书包走去搭巴士了。

从我家到巴士站,需要一段时间

因为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平时走的话,需要十分钟。

换作是生病时走的话,那就很难讲了。

我的脚步往前移一步,周围的寒风就慢慢地渗入到我的躯体,

再到骨头里。

那时的我真的有种坚持不下的感觉,

不过既然走了一大段路,那就继续吧!

终于到了巴士站,我找个偏角落的位子坐下后,

便觉得浑身无力了。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像被一层厚厚的冰块包裹住,

但身体里面却像是火炉一样滚烫地烧着。

哇老~为什么那么辛苦的?谁来救救我?

乘坐着329号的巴士来到学校,

同学就缓缓地凑过来说。。。

“为什么你的脸这么白?你去飘白啊?”

啊?这个时候我真的很想一锤给他,

不过我只是无力地回了他一个勉强的笑容。

我努力地挺直着身体,不让别人发现我的异样,

不过很快就破功,因为他们发现许多破绽。

“做么佩君今天没有讲冷笑话的?”
(臭佳琪!就只知道听笑话!)

“佩君,为什么你今天没有 guji 人的?”
(晕~嘉靖同学,你很喜欢被咕叽是吗?)

“喂呀!佩君你看!帮我打他!”
(哇老~有没有良心的啊你?美玉!生病还叫我打人?)

终于,在一个人讲了个很爆笑的笑话后,

他们才发现我不对劲。

怎么发现的呢?因为笑话实在太好笑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可是又因为身体的不适,

所以无法开怀地笑。

这形成了一种很矛盾的表情-皱着眉头大笑!

我敢肯定那时的表情是很怪异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把那个讲笑话的人痛扁一顿!

为什么要在不适当的时候讲笑话?

知道这会破坏一个人的美好形象吗?

“佩君!就算不好笑,你也不要笑到酱丑吗!人家很伤心咯!”

“不~是~啊~我是。。。”

我努力地为自己辩解,结果我连说句话都显得那么吃力。

“哇!佩君很热啊!你掉去热水里面啊?”佳琪的废话很够废!

掉进热水还会在这边听你讲废话吗?

大家还是发现我生病了,挖了一大堆的退烧药给我,

虽然大多数都是过期的。

不过说真的,那十节真的好难熬,

我真想回家,不过家里没人,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虽然如此,我也不算可怜啦!

因为放学的时候,有的同学又帮我拿书包、拿水壶的。

谢谢你们啦!我差点就感动得想冲过去抱他们了。

还好没有,不然会被告的!

最后请大家好好照顾身体。因为生病真的好难受!




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

两天一夜的CAMP

呼~终于从CAMP 回来了!

我应该说,还好我有机会回来!

choy!choy!choy!大吉利是!不要乱讲话!

不过回来的时候,我真的有这种侥幸的心情,

因为在营里进行的活动实在是太刺激、

太具有挑战性了!

那天放学后,我们在食堂买点东西吃就上巴士了。

(搞什么啊!给钱的耶!午餐都不包!)

坐在巴士上,大家都陷入疯狂的状态中。。。

疯狂地讲话、疯狂地吃东西,疯狂地玩自拍(迟点放上来)

总之大家都异常地兴奋!巴士几乎都快塌了,

还好巴士司机没有因此而被我们逼疯,

他依然很专心地开着他的巴士,往目的地出发。

我们前前后后共用了一个小时半,

路途中经过了许多的商店、住宅区、学校,

之后看到的就是一整片的树林,

我们从城市进入了大自然的世界。

那是我从来都没看过的景象。

路的两旁除了肃立着茁壮的大树以外,

还有零零落落且稀少的原始居民在木屋外乘凉。

大家都被眼前从没看过的画面吸引住了,

巴士马上变得安静了许多。

就在大家正专注着的欣赏这美景时,

有个人突然尖叫了起来。。。
“哎呀!DIGI骗人的!又讲[常在你身边~~] 现在一粒线都没有鸟!”

吐血!大家的兴致都被他破坏了,

恨不得把拖鞋飞过去给他!

终于到了。远远地就能看到类似度假屋的情景。

我们走在木制的桥上,溪水在脚下流动着。

那种感觉好清新、好自然~我们就像来到了世外桃源一样。

放下行李后,我们马上开始了一连串的活动。

早上的活动还不算刺激,等到工作人员说我们将在半夜进森林时,

当下的你才体会到什么是紧张得心脏差点休克的心情。

晚上十点半,大家在一个亭子集合。

当你知道手中不能握有任何的手电筒和电话后,

你的心是陷入紧张和无奈的情况中。

准备就绪后,我们便搭着朋友的肩膀,

忐忑不安地移动着脚步。

越进入森林深处,你越能感觉到那种惊粟和无助的感觉侵袭着你。

你根本就寻找不到任何的光线,

只能凭着你对队友的信任和触觉去继续你的路程。

当中有好多动物的声音,还有树枝被风吹动的声音。

夜里的一切变得好安静,就连溪水在晚上流动的声音也变得格外清晰。

我一边走,一边用心地感受这片大自然。

比起白天,我更喜欢夜晚的森林所带来的那种宁静。

虽然是恐怖了点,但其实还蛮刺激好玩的。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在夜晚踏进森林,

一个被大家认为危险又安详的禁地。

我很佩服居住在森林或是山谷里的原住民,

他们勇敢且爱护大自然的心是无能人比的!

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短篇小说> 蜜糖男孩

轻尝一口握在手里的蜜糖水,隐隐感觉到舌尖传来一阵清甜的味道,蜜糖的清香飘落在屋里的每个角落,我仿佛置身在花丛中,那么宁静、那么芳香。。。

望着窗外的街景,那是一道挤满人群的街道,路上的人都显得那么匆忙。他们在赶什么呢?是不是赶着去寻找被遗忘的回忆呢?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第一次尝到蜜糖水的滋味,那种香甜让我无法忘怀。甜滋滋的味道就像恋爱中的情侣一样,那么甜蜜、那么幸福。

然后,我想起了那个傻男孩,一个让我有机会尝到蜜糖水的傻男孩。

那是很小的事了吧?久得连回忆都发黄了。那个男孩就坐在我的后方,自然而然地,我们变得很要好。我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呢?老实说我真的忘了!我只记得当时他那羞涩的脸孔,还有我们之间单纯可爱的对话。
“好人死了是不是会上天堂?”那是我们在荡着秋千,他很认真地问了我。

“噢。。。好像是耶!坏人也会哦!”我吃着面包,一边似懂非懂地回答他。

“错咯!坏人不会上天堂!是被神仙拿去丢到很远的地方!”他看着我说。

“真的吗?丢去哪里啊?有没有人陪的呢?”我开始有点害怕了,因为我怕自己是坏人,会被遗弃到遥远的地方。

“不懂耶~你有做过坏事吗?”他眨了眨眼。

"怎么办?我昨天不小心弄不见小敏的胶擦,我没有跟她说耶~我会不会被被人丢掉?”我忧虑地看着他。

“嗯。。。不要怕!如果有人要来带走你,叫他来找我,我们一起去!”他突然站起来说。

“我不要~呜。。。。我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呜。。。”说毕,我就放声大哭了。

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害怕被遗弃,也许我在害怕着孤单的感觉,那种冰冷的感觉总是会让人差点窒息。

他好像被吓到了!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几分钟后,就不知道跑去哪儿了。回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多了个水壶,气喘吁吁地拿到了我面前。

“要。。。喝。。。蜜糖水吗?”我看见有颗晶莹的汗珠在他脸上。

“嗯?”我好奇地望着他,眼里的水珠不小心滑落了下来。

“很好喝的!你不哭,我就给你喝,好吗?”他轻声地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抹干了脸上的泪水,满怀期待地等着他递给我的蜜糖水。

“喝了蜜糖水会很有力量哦!你喝了的话就不会哭了,会很勇敢。”他小心翼翼地把蜜糖水倒在水壶盖上,然后叫我赶快喝。

我轻轻地尝一口他所谓能给人力量的蜜糖水。我没哭了,反而笑得很开心。蜜糖水真的很好喝。我无法忘记他递蜜糖水给我的那一刻,阳光照射在他的脸庞,那是张多么纯净的脸孔。

从那时开始,他每一天都会分一半的蜜糖水给我喝,一直到我们都上了高中为止。

高一那一年,他被调去了后段班,而我则留在精英班。他跟以前变得不一样了,长高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家庭因素吧?他变得有点自暴自弃了。每天放学总能看见他在找人打架、飙车。。。看着逐渐改变的他,我有些惆怅。

以前的他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个温柔的他去了哪里?

虽然我和他变得比以往陌生了,但我总觉得他望我的眼神很空洞,像是要告诉我很多很多属于他的故事一样。

那一天放学后,我碰见了他。 他的嘴角还残留着血迹。我猜想他大概又去找人打架了。坐在高高的阳台上,就像当年的我们在荡着秋千一样。

“为什么要打架?”沉默了许久后,我平静地问了他。

“。。。。。。”

他安静地看着我,像是有好多话想对我说。我静静地等待着他给的答案,但他始终不肯告诉我,只是缓缓地递了杯蜜糖水给我,就像当年一样温柔。

我轻轻地接过了那被蜜糖水,但我没喝。因为知道他改变的理由比一切都来得重要。

“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蜜糖水是几时吗?当时你哭得稀里哗啦的,难看死了!”他假装轻松地说着。

“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蜜糖水的滋味,甜甜的。。。”我轻声地说着。

“你。。。会不会有天忘了蜜糖水的味道?会不会忘了小时候我们荡秋千的地方?会不会忘了我要陪你一起到遥远的地方的承诺?会不会有一天。。。。。你,忘了我?”说完,他温柔地看着我。

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的那种快乐时刻,他依然还是小时候的他。我的眼泪夺框而出,这一次是喜悦和感动的眼泪。 那一天他把他所有的回忆和故事告诉了我。他说他想念在天堂的妈妈。为了以后能和妈妈相聚,从今天开始他会努力地做个好人,等到死了就可以上天堂和妈妈相遇。他还说希望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去,一起带着妈妈最喜欢的蜜糖水。

毕业后,我们失去联络了。我依然记得他请我喝蜜糖水的那一刻还有所有他给过我的承诺。虽然没有办法实现了,但我会将那些故事藏在心中,让它们成为我幸福的回忆。那个蜜糖男孩,我会永远记得。。。

*这是我不久前写的。文笔还很羞涩,请别见笑。

~心情小记~

今天是平凡的一天,没有发生任何会让我吓得心跳停止的事情,更没有所谓的浪漫事件,我的生活是平凡却自然的。开学也好几天了,其实过得挺无聊的,因为大多数的老师都缺席,她们不是去开会就是去生孩子!不过,不是上个月才怀孕的吗?这么快就生啦?(无言==)老师也是平凡人,当然也会有偷懒的心情。我学校的老师偷懒的招数只有一个,那就是忘了进班。

有时候,英文节结束了,下一课的地理老师却迟迟不见踪影。我们的班长从来就不去找老师,她说要老师养成自动自发的习惯,不要每次要人叫!嗯!很好的偷懒借口!就这样过了近二十分钟后,老师就会假装很匆忙地走进课室,然后又不断地埋怨我们为什么不去叫她。拜托,都快半年了耶!老师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教课的时间?而且每一次迟到后说的话都是一样的,来点创意好不好?

老师缺席的时候,我偶尔会看小说或者是睡觉,不过大多数都是找人乱哈啦。功课我是绝对不会碰的,因为我们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要浪费光阴!这种黄金时段拿来做功课?这简直就比倒掉一碗滚烫的鱼翅还要浪费!(小朋友请勿学习。)
我和几个“知己”每天都有聊不完的话题。从起床时间聊到早餐,再从早餐聊到娱乐八卦,然后偶尔谈论老师的服装,有时又模仿老师讲话的表情。大家的废话讲得越多,笑声也就越大。很多人说我们这年的中三学生很无聊、很幼稚、很废、很三八!不过我觉得这样很好啊!像我们这样的青春少女,不讲废话难道要我们谈如何换尿布啊?会不会远一点哦?

最近班上一个叫嘉靖的女生不小心剪了“小丸子”头,爆笑得很!她一直强调这不是她想要的,一切都是那个自认专业的理发师害的!我说没关系,因为得空的时候,她可以唱唱小丸子的主题曲:“比巴拉,比巴拉,巴巴巴拉巴。。。比。。。。” “啪!”还没有唱完,她就整本书打在我头上!什么啊?很好吗!你又可以取悦大众,说不定可以开拍马来西亚真人版的小丸子咧!赚不少哦!这些话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因为我还想保住我的性命。

另一个有三八王后之称的佳琪,每天不是照镜子就是色眯眯地望着飞轮海的照片。她说她是炎亚伦的老婆,大家哦了一声之后,只留下突然狂笑的她。她有事没事就会大呼小叫,不然就是问你她美不美?我每天都要去厕所吐好几次,然后又走回来按着良心回答她的问题。今天的她不断地喊肚子痛,我问她是不是要大便?结果她只是咧开嘴巴一直笑,什么都没说。我错愕了一会,还在考虑着要不要打电话叫救护车?还是叫青山院的医护人员比较适合?

再来就是喜欢唠叨个不停的美玉。她不准人家叫她的华文名字,只让我们叫她的英文名。不过无论是华文还是英文都没有差别,因为都一样很吐。她很喜欢碎碎念,就像明天的camp,她就不断地问我要带长裤好还是短裤好?洗发水要带多少?需不需要带面包?晚上突然想小便怎么办?可不可以带枕头被子抱枕和她的史奴比娃娃?哇老!我们只是去两天一夜,又不是移民逃难!==

写了这么多,我发觉今天其实并不平凡。因为我见识到了不同的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口头禅、不同的肢体语言。不过我们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大家其实都很废!哈哈哈!


*p/s:有追看书香女的文章一定知道,明天我要去 camp, 所以没有办法更新部落。表想念我哦!
哈哈~欢迎留言。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没关系啦!我不 hurt~

拖着沉重的脚步外加一双熊猫眼,我想我应该可以去登记做中国的国宝。我的 ic nombor 是xxxxxx-xx-xxxx (神经出了问题。。。)不好意思!我扯远了!你问我为什么会有熊猫眼?我的答案是熬夜。你问我为什么熬夜?因为我要赶那该死的美术。你问我为什么说美术该死?我的答案是因为我讨厌美术。你如果再问我为什么讨厌美术,那我一定问回你:“你为什么那么多问题要问呢?”

讨厌是没有理由的,那是一种自然从心里涌出来的感受。我对美术毫无天分,就算是靠后天的努力也未必能完成一副好的图画。嗯。。。我的图画是蛮丑的,除了颜色不协调以外,有时你甚至会把西瓜看成包菜,橘子看成木瓜等错觉。这就是我的画画功力。

然而,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将美术列入正课?抱歉!我不是想质疑美术这个科目,我只是觉得如果可以让学生作出选择比较好。毕竟美术这个科目不是人人都适合的。我就是一个例子。我从晚上八点一直赶到十二点,完成的手工也只是一小部分而已。不丑,但也不美。做着、做着,我终于还是负荷不了眼皮的重量,沉沉地睡去了。。。忘记我是几点入睡的,我只知道醒来时,我差点被自己的黑眼圈吓死!
去到学校,大家跟我一个样子,死气沉沉的。我就知道大家也很我一样熬夜赶功课,但最后谁到没有完成。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该说侥幸?老师竟然没有来!我听了差点晕倒~(浪费我的时间==)

下课钟声一响,刚才那班死气沉沉的家伙变成了一粒球,连滚带跑地冲到食堂去。我缓缓地站起身,想到厕所去洗把脸,不然等下的历史课就会出现我的打鼾声了。走着走着,迎面来了一个读隔壁班的同学。我揉了揉眼睛跟他擦身而过,忽然他叫住了我。

“佩君!” “啊?”我如梦初醒地望着他。

“那天很对不起!我想我 hurt 到你了!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他一口气讲完了这些话。

“那天?哪天啊?”我还是搞不清楚状况。。。

我跑过来很兴奋地跟你说我作文比赛得奖的那天!我那天太兴奋了!竟然没有顾虑到你的感受。。。” 他很惭愧地说。

原来是为了那件事。那天他很开心地说他作文比赛得奖了!我很期望他会说我也有份。不过我只有看的份,因为后来我从老师口中得知自己落选了。那一天我的心情很混乱,也很沉重。我对这个比赛抱有蛮大的希望,而且我希望自己的文笔能得到别人的认同。后来我在失败中找到了自己,也召回了最初写作的由衷。(详情可看旧一点的文章-写作。)哈!

呵呵~谢谢你!我没有被 hurt 到啦!你又没有拿刀刮我!”(很冷~)
“哈哈~是哦?我真的很怕会不小心伤害到你!下次我们一起去拿奖啊!”
“好啊!我们一起去。。。”我们开心地笑着,但我的内心却偷偷地感动着。那也是蛮久的事了,没想到他一直放在心上。我向来都不向外人表露自己的情绪,别人也许以为我会没关系。但他应该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吧?我落寞的表情不小心被他发现了,所以他才鼓起勇气跟我道歉。真的没关系啦!
我并没有被 hurt 到~反而被他的那番话感动到了。。。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没有选择~

暑假结束了,今天是开学的第二天。

如果你问我开学后的感受如何,我想我的答案除了累,还是累!

也许是处于休息的状态中太久了吧?

所以身体暂时没有办法适应过来。

光是起床,我就觉得好 痛苦!

早上五点耶!去抓鸡都不必那么早啦!

这还好。更惨的是,老师在开学的第一天就拼命地给功课!

算了算,心里不禁打了个冷颤!

这么 多,给我十年吧!十年后我再回来交功课,不见就散!

就在我烦恼着该如何处理这些功课时,

我们 的学长之王,也就是团长,风度翩翩、英姿潇洒地走进我们班,

带来了一个让人忍不出想丢臭鸡蛋 的讯息.

“em...jumaat ini ada camp ar!

kami tinggal di situ selama dua hari!esok bawak duit!bye! "

什么东西啊?有camp 已经够惨了,还要我们给钱?

很好意思哦他们!刚才风度翩翩的那些字眼删掉!

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软掉,只差没有吐白沫。

无可否认,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活动(摸着良心说),

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一定毛遂自荐、第一个报名参加!

可是为什么那么多日子不选,

偏偏要选文学讲座会的那天?

那个讲座我等很久了啊!

为什么不成全我?为什么!为什么!(情绪过度激动)

深呼吸~镇定一下。不好意思哦各位!刚刚有损形象。

我是说真的,我真的很想去听那个讲座会。

听说会请来很多知名作家讲解关于创作文学的事,

不是每一次都有这么难得的机会的!偏偏。。。

“哟。。。不想去咯~什么鬼来的?”

“有没有搞错的啊?”

班上的学长开始发出抗议的讯号,

过了一会儿后我们突然平复好情绪,开始坐下来想对策。

“不如跟老师讲我已经四个月没来月经了,那天要去check 下咯!”

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女生说。

“哇老!你每次都是月经的!老师不会信的咯!”

另一个黑黑的女生说。

黑框眼镜女生叫仪,我们都叫她阿妈。

她非常不喜欢参加学校的活动,

所以总喜欢找一大堆理由去推辞。

找理由也是需要一点 技巧的,

因为现在的老师都不怎么好骗。

首先你的理由一定要够真,

千万不要乱讲某某亲戚又或者是某某朋友进院之类的,

这样不但会遭雷劈,

而且万一老师要打电话去慰问他们你就惨了!

去哪里找电话号码啊?

再来就是演技要到味,

不能太夸张也不能太平淡,

眼眶湿湿的、样子委屈的最好。

千万不要讲讲下晕倒啊!

老师是不会找人抬你出去的!

你以为在拍韩剧咩?

我们想了几百个理由,

全班的学长总共二十六个,一人一个理由,不用争。

只可惜,老师不吃我们这一套,

她只是静静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说:" ingat bawak duit!"

就跑去冲麦片喝了,只留下错愕的我们。

“酱是怎样?”有个人问了个白痴问题。

“就是叫你那天早点到!”

唉~这个策略最终还是宣告失败,

我还是去收拾衣服然后想办法跟妈妈讨钱更好!

唉~文学讲座会,我们有缘再见!

2008年6月9日星期一

~中国餐点~

前两天我都不在家,因为去了婆婆家度过端午节。昨天又因为来了妈妈的两个香港朋友,所以我们

一起去了“趴为林”(Pavilion)的一家名为“龙的传人”(Dragon-I)的中国餐馆吃午餐。“趴为林”是

吉隆坡一家新开的购物广场,面积非常大,可是里边都是名牌商店,不适合我这种省钱一族的胃

口。那么既然名牌的东西买不起,那我就只有等吃的份咯!不然你要我去打枪名牌包包啊?



三位中年妇人逛了好几圈的名牌商店之后,终于有人提议去吃午餐。更令我惊奇的是,她们一再地

比较不同商家所卖的东西之后,到头来还是没有买成一样物品。那么她们那么认真做什么啊?都不

是要买的!

先别管这个了,填饱肚子比较重要!我们来到了一家很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餐厅,看了看放在门口的

菜单之后,我们走了进去。里面的气氛很有调,像是真的来到了中国的高餐馆一样。墙壁是用高素

质的木板做成的,更令人惊叹的是,店里肃立着四个高大的兵马俑还有八十四个迷你版的!酷耶!

该不会是盗版的吧?


我们吃了很多具有中国特色风味的食物哦!不过那里的每一样菜分量其实不算多,大概是要实

行”重质不重量”这句话吧?

马上让大家看看~





这是那家店的招牌,很有气派吧?呵呵~



拿!你看!那里真的有兵马俑,没骗你们的!



手工清汤拉面~滑溜溜的哦~



超多汁的小笼包!赞!



帅气的包点师傅!(有帅咩?)(给点面子咯!)




这个是鸭肉,是一起夹着饼皮吃的。。。




爱吃面的我,这个牛肉面怎么可以放过!^^



这是生煎包,香香脆脆咸咸的。。。不错!




吃饱饱了当然要擦嘴咯~哇塞!好有型啊!






最后送给各位一句金玉良言,是在店里发现的,尤其是送给以后要开餐馆的朋友。。。



咳咳!“民间当有饮食乐,贵客常临到此坊!”来点掌声,好吗?

~。~。~。~。~。~。~。~。~。~。~。~。~。~。~。~。~。~。~。。~







2008年6月6日星期五

~聊天室~

其实网络就像个小型社会,即使是虚幻的。在里头你会碰见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就连性格或是言语方式通通都在文字下曝露无遗。你必须试着用不同的方式来和他们相处,必要时就保持沉默,这样才能确保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拿聊天室来说吧!光是这个,你就可以遇到许多自己不曾接触过,甚至是你一辈子也不会接触到的人。举几个例子好了。

(例子一)过度热情篇
我:你好哦!在聊些什么?
A:耶~是你啊!上次我在另一个论坛看过你哦!你还有写什么东西吗?你知道哦那个。。。(没完没了,你根本就没有机会回复她。==)

(例子二)把妹篇
当你聊得正尽兴时,这时就会出现一个自认多情公子或是帅哥的人。
我:粽子很好吃啊!可是我妈不会做耶~(聊天中,突然。。。)
B:嗨!美女们。聊些什么啊?
我:你没看过我们,怎么知道我们是美女?
B:哈哈~女生就像月光般柔美不是吗?如果肯给我电话的话,会变得更美哦~
我:(马上下线跑去呕。。。。。。。。)

(例子三)疯狂篇
还是在聊天中,然后就会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讲些莫名其妙的话。
我:书展没得去啊!伤心咯~哈哈~(还是聊天中,又突然。。。)
C:我要炸掉这个地盘咯!哈哈~
我:。。。。。。。?
C:再次宣布,我真的要用炸弹炸掉这里咯?
我:。。。。。??
C:喂!我说我要炸掉这里耶!你们不怕吗?(有本事你就炸掉你自己的电脑咯!)
我:(马上晕倒!)

(例子四)小孩篇
聊天室,你会不小心碰到一些四年级或五年级的小朋友。
D:姐姐,你一点都不像女生耶!(==)
我:什么啊!我是百分之百的女生耶好不好!
D:姐姐好凶哦~怕怕!(被炸到)
我:你又看不见我,怎么知道我很凶啊?
D:因为姐姐用感叹号!(晕!我用来表示惊叹不行吗?)

(例子五)超嗲+火星语篇
我:你酱不睡觉会有黑眼圈的!
E:哦?怎么办?我不要啦!你不要乱讲嘛!555 你 75!(呜呜呜,你欺负我!)
我:我没有欺负你啦!我只是告诉你要睡觉而已啊!(忙着解释)
E:真的吗!那亲一个,muakks!
(妈~救我~==)

(例子六)沉默寡言篇
既然来到聊天室就应该说话啊!干嘛酱咧?
我:昨晚睡得好吗?
F:嗯。。。
我:你上次不是说要找几米的图片吗?找到啦?
F:哦。。。
我:(开始乱找话题)这次的书展你有去吗?
F:有。。。。
我:真的啊?那怎么样?有收获吗?
F:。。。。。。。。。。(已经下线了)

以上都是一些比较罕见但我却遇见的例子而已啦!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这样而对聊天室产生恐惧感!当然里头你还是会遇到一些比较正常而且又聊得来的网友。要看缘份咯!虽然对于以上的情况我是有些无奈,但这也算是蛮有趣的事情啊!不是吗?呵呵~

~楼下的阿姨~

试试看常常微笑吧!纵使是对着天空也好。。。
我住的地方算是华人区域吧?周围住着的都是华人,看到的都是华人餐馆。而我家楼下住着一位很善良的阿姨,虽然她常看起来一副很严肃而且又不拘言笑的样子。


这位阿姨是在一所小学教书的。她的年纪也蛮大了,有五十多岁。(够力!爆人家的秘密!)虽然如此,可是她还很健壮,而且每天都精神奕奕。她的脸上流露出岁月的痕迹,但却掩盖不了她独有的温柔。她的眼睛不算大,但却常让人觉得她很忧郁,其实这是错觉啦!她的样子本来就是这样的。


她很少笑,而我也不曾看过她开怀大笑。每次看到她,向她说声早安时,她也只是露出浅浅的微笑,话也不多说一句。(弄到我很丢脸~呜~==)很多人认为这位阿姨待人很冷酷,一点都不友善。但我却觉得她只是不懂得表达自己的感受。明明是开心的,她却不知该不该大笑;明明是伤心的,她却装作若无其事。毕竟她是老一代的人啊!在感情表达方面会比较含蓄些。


我会说她很善良是因为她常常请我们吃她自己做的东西!(现实到死!)哈哈~这位阿姨很厉害哦!她会煮很多高难度且好吃的东西,好像:罗汉斋、瓦煲鸡饭还有我最爱的粽子!呵呵~不知道今年的端午节她会不会裹粽子然后拿来送我们咧?(晕@@)好啦!如果她真的没送,我自己去买好了!谁叫我妈不会裹粽子~(皮痒。。。)


我常常觉得这位阿姨好辛苦!她每一天早上时分煮了早餐之后就出去工作了,一直到下午两三点才回来。回来后还不能休息噢!因为她马上又要去准备晚上要煮的材料,然后她就去抹地、洗衣、晒衣等等。虽然我也是酱,不过我是年轻人啊!不怕累的~(假假!)


她的两个儿子也蛮大了,一个二十二岁,一个跟我同龄。不过他们每天只会打架,然后你就会听到楼下传来阿姨那懒洋洋的声音:“ 够~了~不~要~打~了~”那两位大哥当然没有因为这样而停止打斗啦!他们越打越激烈,后来那位阿姨也懒得管了,任由他们打个痛快。哈哈~蛮搞笑的!


有些不擅于表达情绪的人其实也可以很可爱。虽然表面上常装出一副莫不关心的样子,但其实他们心里是很在乎的。任何事情都是需要时间去了解的,人也一样。不要在第一时间就直接对某个人的品格下判断,你需要时间去和他们相处、慢慢发现他们的好。


*我又有了新目标~这次的目标是:逗阿姨大笑~哈哈哈哈哈~(mission impossible)

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THAT'S MY GOAL~

梦想,其实可以很简单。


这首英文歌是在 tenze 的部落格里偶然听到的。

第一次听我就已经爱上了它的旋律,

当然也爱上了那位叫Shayne Ward 的演唱者那把浑厚的歌声。

我很少听英文歌,真的少之又少。

除了小时候常听WESTLIFE 和 BACKSTREETBOY 的歌以外,

其他的外国歌手我一律不知。

更惨的是,我常把 WESTLIFE 和 BACKSTREET 这两个团体混乱,

后来我才知道,WESTLIFE 的团员比较帅,而且比较出名。

那天逛啊逛的,不小心逛到了tenze 的部落格。

一听到这首歌,我就不想离开了。(不是打广告啊!)

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仔细地去聆听一首英文歌,

虽然我不明白那首歌是关于什么的。

我留了一则留言给 tenze 说,这首英文歌很棒,可是我不懂他在唱什么?

出乎意料的,tenze 在当晚就去找了关于这首歌还有那位演唱者的所有资料,

然后把它们贴在他的部落格里,当作是解释给我听。

哇塞!他真的很用心!同时我也很不好意思。

因为自己的英文实在有够烂,竟然还要劳烦到人家拿去翻译成华语,

谢谢你啊!tenze!真的谢谢。

反复地咀嚼着这首歌的歌词,我内心的感动又增加了一倍。

歌词的一开始就已经很打动人心了。他说。。。

"you know where i come from"

(你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

"you know my story"

(你知道我的故事)

"you know why i'm standing here,tonight"

(你知道我今天站在这里的理由)

根据 tenze 给我的资料,这首歌是特地让Shayne 在比赛中唱的,

所以他所唱的 standing here 是指舞台。

来到副歌部分是更为之感动的。

因为他不止唱出了自己的心声,也唱出了每一个人的心声。

"I'm not here to say I'm sorry,"

"I'm not here to lie to you."

"I'm here to say I'm ready ,"

"That I finally thought it through,"

"I'm not here to let your love go,"

"I'm not giving up,oh no~"

"I'm here to win your heart and soul,"

"That's my goal."

还记不记得第一次设定目标是什么时候?

你又是为了谁?为了什么而设定那个目标的呢?

也许你已经成功达到了那个目标,那么下一个目标又会是什么呢?

偶尔的我们会不小心把目标拟得太高。

当我们达成不了目标的时候,就会开始觉得沮丧、觉得愧疚。

我很明白那种心情,可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勇敢地重新站起来,

重新证明自己的努力呢?

就像歌词所说的,我不是站在这里跟你说抱歉的。

我更不是在这里对你许下虚假的诺言,

我只是想赢取你们每一个人的心,那就是我的目标!

如果你们现在有了自己的目标,那么就放胆去追吧!

如果还没或是不敢设定目标的,也许这首歌能给你们能量!

永远都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

所以努力去追寻你们想要的吧!无论是喜欢的人也好,

成绩也罢!勇敢就追自己的梦吧!祝福你们!


(要听这首歌的朋友可以去最底下的 playlist 自己按来听或者直接到 tenze 的 部落-我的故事。)

~。~。~。~。~。~。~。~。~。~。~。~。~。~。~。~。~。~。~。~。~。

yeah
you know where i come from
you know my story
you know why I'm standing here tonight
please don't go
don't be in a hurry
I'm here to make it clear
make it right
Well I know I've acted foolish
but i promise you no more
I've finally found that something
worth reaching for
I'm not here to say I'm sorry
I'm not here to lie to you
I'm here to say I'm ready
that I finally thought it through
I'm not here to let your love go
I'm not giving up, oh no
I'm here to win your heart and soul
That's my goal
Please don't go
you know i need you
I can't breath without you
live without you
be without you
Well i know I've acted foolish
but i promise you no more, no more
I'm not here to say I'm sorry
I'm not here to lie to you
I'm here to say I'm ready
that I finally thought it through
I'm not here to let your love go
I'm not giving up, oh no
I'm here to win your heart and soul
That's my goal
Well i won't stop believing that we will be leaving together
So when i say love you i mean it forever and ever, ever and ever
I'm not here to say I'm sorry
I'm not here to sayI'm sorry
I'm not here to lie to you
I'm here to say I'm ready
that I finally thought it through
I'm not here to let your love go
I'm not giving up, oh no
I'm here to win your heart and soul
I'm here to win your heart and soul
That's my goal
That's my goal

“矮又不是错!唉。。。”

~如果真的长不高,我就踩在云端上!呵呵~
看了百勤在他的部落格写了他所面对的身高烦恼之后,

我深感同受。(不好意思哦!百勤 XD)

虽然我是很不愿意承认自己矮啦!可是人家一看就猜得出我的身高,

想隐瞒也隐瞒不了。先撇开人家投来的世俗眼光不说,

矮其实真的很不方便,虽然我每次跟人家硬坳说矮其实很不错!

先拿晒衣服来说,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钢丝要弄得那么高?

我每次拿着一大堆的衣服走过去要晒起来时,总是不够高!

害我一直要掂着脚尖才能成功挂上所有的衣服。

那时太阳很猛烈,我又要抬头晒衣服,

没有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那种感觉简直比吃一百口哇沙比还要痛苦。

拿东西的时候更惨!

老师或是学会的会长总是很喜欢要我拿放到很高的东西。

我去到那个地方总是要上下打量很久看要怎么才能拿到。

当然有时候会遇到好人,但别高兴得太早,

因为他们帮你拿了那个东西后,就会奸笑,

然后问你:“妹妹,你多高啊?” (~火滚~)

那时是中一还好,可是我现在已经中三了,

身高并没有振奋人心,尤其是和新来的学妹比较的时候。

现在的小孩是发育得太健全了是吗?还是太好命了?

为什么才中一就一个比一个高?害我遭受到百般凌辱。(==)

明明他们才是新生,结果那些家长就误以为我和他们的孩子同龄,

每次拉着我说:“你和 XXX 读同一班是吗?你要照顾他噢~他很笨的!”

然后我就必需皮笑肉不笑地说:“安娣!我已经 FORM 3了~”

“哈哈~是咩?看不出的?哎呀!我以为你才 FORM 1!哈哈~”(安娣,你好残忍!)

现在的妹妹更不像话!有人问她们谁管她们的班,

她们总说:“那个矮矮的姐姐咯~neh~在那边!你看到吗?”

我。。。叫我姐姐就好!不要加那两个矮字上去可以吗?

班上的同学更惨!大家都是同一艘船的,

竟然还联合外人来笑自己的同学!我要晕了~

本来是 149 cm 的,经过我一番逼迫之后,

那个量身高的同学才加 1 cm 上去,所以我才变成 150cm.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矮咯?

是不是吃错东西了?不过不用怕!

我昨天读到 science,里面讲说女生要到20岁才会停止长高,

所以准确来说,我还有五年的时间来增加自己的高度!

妹妹~到时就不要再笑我矮了~嘿嘿~

万一还是没有长高怎么办?那我去撞墙好了!@@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马铃薯煮肉片~

酱汁被我沾完了。。。真不好意思哦~只剩下料而已。。。==


呵呵~题目好好笑噢!不过没关系啦!反正这篇文章的主角就是它。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这道菜耶!我倒是常常吃。

这是我妈的拿手好菜,也是我很喜欢吃的。

主要材料都是些很普通而且又容易找到的。

好像马铃薯啊、蒜头啊、酱油啊、黑油啊等等等等。到处都找得到。

肉片你可以选择用猪肉或是鸡肉,我妈通常是用猪肉。

煮出来的马铃薯是很松软的(火候要足够),而且肉片是很有咬劲的。

还有最重要的是酱汁!这个很重要!它一定要够香,而且不能太咸!

这样的话拿来配饭就一级棒了!

其实它还有另一种吃法噢!不一定要配饭的。

你可以到超级市场去买快熟面,然后把面条烫熟之后放进冰厨里冷冻。

等到面条变得冷冷了之后你再拿去沾那个马铃薯的酱汁一起吃。

这个做法有点像日本的凉面,不过他们只是单单沾酱汁。。。

我们本地的马铃薯加肉片酱汁肯定比他们的好吃。

不过你要记得 MAGGIE 面不要煮得太软哦!不然你就会吃到想呕!

这样配面吃到底好不好吃啊?我不知道耶!

因为我是动口不动手的!哈哈~(丢鸡蛋!!!)

呵呵~这不是烹饪节目啦!只是想和你们分享而已。

好东西就是要与好朋友分享的吗!
看过这篇文章的朋友记得告诉我你们有没有吃过这道菜,

顺便试试看拿去配面吃然后再来告诉我好不好吃~

记得啊!






2008年6月3日星期二

~不能说的秘密~

“从琴房到教室,总共108步,是为了能在第一眼就看见你。”~小雨





我应该说电影观后感好呢?还是以歌叙情好呢?
算了啦!我两个一起说好了!反正最近流行 2 in 1 吗!
这电影下映了蛮久的(废话!谁不懂啊?)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说我过时,
但我想说的是:“一部好的电影,是永远不老的!” (采用某知名导演的一段得奖感言。)
这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因为它和音乐息息相关
没有了音乐的衬托,就显示不了这部电影想表达的感动;
少了电影里头的动人故事,音乐也只是音乐而已,并不能深入民心。
我很佩服周杰伦(赞下偶像!),他创作的故事很另类,并不只是单纯的爱情故事而已。
故事里的爱情是穿越时空的,或者可以说是很。。很。。。很虚幻!对了!就是虚幻。
但虚幻并不代表不真实,因为小雨和小伦的爱情比任何东西都还要来得真挚。
这里就不废话了啦!本人还是建议你去买 DVD 来看比较好!(支持正版,人人有责。XD)
除了故事以外,电影里的场景也很让人印象深刻。
因为故事是叙说 70 年代的学生时期,所以很多街景都很怀旧。
就像那些道路啊~还是用石头来铺的(现在的是柏油路咯好不好!)
还有那个我最喜欢的胶碟店,就是现在的 CD shop 啦!感觉上真的很古典、很优雅。
虽然我对老歌没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却对大大片的胶碟情有独钟。
曾经有想过要买台唱片机回家,而且还要收集黑胶片。
结果我妈就很平静地对我说:“你需要那么复古吗?为什么不存点钱去买 CD?"
呃。。。好吧!我接受我妈的建议~不过我们的身份怎么好像调换了一样?
上面那句对白应该是做女儿的讲才对啊!在这里跟各位澄清一下,我绝对不是老人家啦!
我可是百分之百的青春少女耶!呵呵~不要吐血啦!
我觉得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在怀旧的唱片店里听着周杰伦唱的歌是很浪漫的一件事。
你先不要管他唱得准不准!光是旋律就已经足够打动人心了~
不过如果真的找不到唱片行,CD SHOP 也可以。况且周杰伦根本就没有出黑胶碟唱片,
就算真的找到唱片行,难不成你要带着周杰伦的CD 然后叫老板放进唱机里吗?
回到“不能说的秘密”这首歌。旋律是属于抒情的,很舒服也很有秋天的感觉。
最喜欢的不是副歌部分,而是这一句: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你们曾经跟自己喜欢的人在同一个屋檐下躲雨吗?
我是没有。因为跟你一起躲雨的不是印度老就是傻老,
你想要来个像韩剧那种雨天的浪漫邂逅,直接去韩国等吧!
不过最后还是祝大家幸福~呵呵~
~。~。~。~。~。~。~。~。~。~。~。~。~。~。~。~。~。~。~。~。~

冷咖啡离开了杯垫
我忍住的情绪在很后面
拼命想挽回的从前
在我脸上依旧清晰可见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回忆的画面
在荡着秋千
梦开始不甜
你说把爱渐渐放下会走更远
或许命运的签只让我们遇见
只让我们相恋这一季的秋天
飘落后才发现这幸福的碎片
要我怎么捡

~部落格~

我们、你们、他们。。。大家都是独一无二的~呵呵~
这几天逛了很多个部落格,

很多都是从别人部落格的友情链接发现的,

然后我就从这个部落跳去另一个部落,然后再由另一个部落跳去另另一个部落。

这样跳来跳去我都可以变青蛙了~呵呵~(冷到爆~==)

其实部落格就像我们的家一样,一个自己创立起来的家。

原本是空洞的,然后我们就开始放照片啊、音乐啊、聊天空间啊、配颜色啊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发自内心写的东西。

慢慢地这里就变成了属于自己的空间,

也希望可以让别人觉得舒服的小空间。

我发现我逛的每一个部落都好漂亮噢~色彩缤纷的,

是因为有主人用心经营的关系吗?

每一个博客都有自己的风格,

有些是搞笑的,有些是忧郁的,有些是很有文艺气息的。

无论是什么风格,我都觉得这些博客把他们的“家”打理得很好。

从这些部落格里头,我们可以看见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还有对事情的一些看法。

我在里头读到很多有意义的文章,让自己的有了些生活启示。

原来跟别人分享自己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

我慢慢地体会到写部落格的满足感~

希望自己可以努力地打理好这个自己创建起来的家,

也希望能带给大家舒服的感觉~

呵呵~一起加油吧!


p/s 我觉得我可以去帮部落格打广告了~XD

《B 栋 11 楼》

~用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用不同的心态来看待爱情~
这个故事其实分为两部,

第二部的书名是 《这城市》,

而第一部则是这本 《 B 栋 11 楼》。

故事围绕在大学生活,当然里头少不了友情和爱情。

主角的名字是子学,是个主修法律的大学生。

他的大学生活很平凡,

上课、赶报告、搞社团活动。。。这些似乎是他每天要做的事。

住进宿舍的第一天,他认识了皓廷——一个篮球打得很棒的男生。

在那之前,他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阿居。

皓廷和阿居是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

皓廷开朗活泼外加运动细胞超好;而阿居则是一个头脑装满怪点子且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男生。

三个好朋友,一个宿舍。在这小小的空间里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他们都很了解对方,也很愿意把自己的情感问题与对方分享。

就像有一次,皓廷面临了爱情危机。

在篮球和爱人的面前,他必须做出选择。

一个是他的梦想,他的寄托;另一个则是他的幸福,也是对方的幸福。

他不想因为自己热切追求梦想的心而耽搁了她的幸福,

最后他选择让自己喜欢的人去追求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分手的那一天,雨下得好大,他已经分不清楚滑落在自己脸上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他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淌血的声音。。。

阿居和子学当然知道,皓廷其实一直不想放开她的手,

但他们也知道,暂时的分开对彼此来说也许是最好的。

来到阿居身上,这怪怪的小子竟也有幸被爱神丘比特看上。

他认识了第一个让他心动的日本女生。

只是爱神似乎眷顾得不够周到,那个女生有了自己的未婚夫。

阿居是在孤儿院做义工的时候认识这个叫契子的女生。

当时阿居在写着毛笔字,然后契子问他可否教她?

这是阿居第一次和女生靠得那么近,就连写出来的毛笔字也格外好看。

只是几天后,契子不说一声就走了,只留下一张用毛笔写的字条。

那张字条他一直留着,因为里头的字迹会让他想起当时的幸福,纵使那是多么地短暂。

看着身边的朋友个个都面对着爱情的困扰,

子学感叹,自己何尝不是如此?

从来没有谈恋爱经验的他,结果一不小心就碰上了三角恋。

一个是他爱的女生——艾莉;另一个则是爱他的女生——艺君。

他不忍心看到艺君受伤害,但却迟迟不敢确认艾莉对自己的感觉。

故事的最后并没有表明子学最后的选择,因为作者要还要写第二部的。(冷~==)

现实中其实有很多人面对着这些爱情问题。

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

身边有个朋友就是如此,他暗恋一个女生好久了,

可是那女生始终不接受他。

他说他自己真像艺君,明知不可能却还是选择了等待。

我说你们其实很勇敢!为了自己喜欢的人选择了等待这条漫长的路。

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那就勇敢去追求吧!

如果真的累了,那就试试看勇敢地放手吧!

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周杰伦〉 晴天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晴天
这是我开始接触到周杰伦的第一首歌,

那时他代言一个 panasonic 品牌的手机,

里头的广告播的主题曲就是这一首歌。

那时并没有太认识一个叫周杰伦的歌手,

F4 我懂啦!5566我知道啦!ENERGY 我也知道,就是不知道周杰伦是何方神圣。

听到这首歌,其实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唱什么,

所以基本上我是被这首歌的旋律吸引的。

这首歌的旋律让人有种回到童年的感觉,

会莫名勾起藏在心中的回忆,然后免不了又要缅怀一番。

每个人都会有初恋的经验吧?没有初恋也应该有暗恋的经验!

小时候什么都不懂,总是喜欢拉着邻家的大哥哥说以后要嫁给他,

再不然就勾着同龄的小男生说是男朋友。。。

呵呵~现在长大了,回忆起来总觉得当时的自己怎么那么白痴啊!然后会心一笑。

妈妈说人之所以可以活到几十年那么久,就是因为有回忆陪伴着我们。

说得好耶!我妈几时变得那么有文艺气息啦?呵呵~

我不知道周杰伦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来创作这首歌,

不过我相信当下的他也一定在缅怀自己的过去,

他一定会想起小时候暗恋的女生、第一次翘课去约会的时候、

第一次接吻的时候、第一次拉女生手的时候。

他会被自己的回忆感动,然后他把回忆变成这首歌来感动我们。

这首歌让每个人回到小时候,也让我们想起小时候暗恋的那个小男生或者是小女生。

歌曲那么动人,就是因为我们都有感动的回忆,不是吗?
~。~。~。~。~。~。~。~。~。~。~。~。~。~。~。~。~。~。~。~。~。~。~。~。~。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的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每想到失去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刮风这天
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 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 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 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 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 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面啊~

流口水了吧?呵呵~别一时冲动把电脑吃掉啊!!!
个人非常喜欢吃面。。。

喜欢到什么程度啊?嗯。。。

喜欢到可以三餐都吃面、明明煮了饭却还是忍不住要去煮面、

逛街一定不忘去买快熟面、出去医肚子要的也只是面!

呵呵~朋友都服了我,说我没有面一定死翘翘!

哇咧!怎么可以咒自己的朋友死哦?

虽然这是事实啦!

我不挑食的,什么都可以入口。

可是我对面食却情有独钟。无论是干捞面、清汤面、云吞面、杯面、拉面、快熟面、加里面、叻沙、虾
面等等等等,我都爱吃!辣的还好,可是有汤的面会更好!

当热腾腾、又冒着烟的面捧到我面前时,那种兴奋和期待的感觉不禁涌上心头。

常常会忍不住想马上尝上一口,结果嘴唇每次都被烫成像热狗~(丢脸耶~==)

当面条一溜嘴地滑进你的嘴里时,那种满足感更是不言其中~

当热滚滚的汤被送进嘴里时,哇塞!比中乐透还爽哦!哈哈~

吃面真的很幸福,尤其是在冷冷的天气里。

看着冒着烟的面条一口一口吃进嘴里时,心里的暖意就一层叠得比一层高,

不过别忘了,吃面是会肥的!所以吃完了面以后记得做运动,

不然你的油多到可以拿去煮一大锅加里面了~

人生何必想太多,吃完面再过!一碗面才三块半,可是你得到的满足感却超过了一半,

不说了~煮面去咯~

~写作~

找回最初的快乐,就像找到最初的自己一样。。。
写作对我而言是什么?
最近不断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我发觉自己其实忘了最初写作的由衷。
从小就很喜欢写作,大概是小学二年级开始吧?
我的文章并不是写得很好,以前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虽然如此,我对写作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执着。
我无时无刻都很想提起笔写下我所感受过的一切,
让文字锁住这些感受。。。
当笔尖与纸张相遇的那一刻,相等于我的心也遇见了幸福一样。
我很享受写作的时刻,那是从来不曾感受过的幸福。
这种幸福,并不像咖啡那般浓郁,
我反而觉得它像花茶般散发出浅浅但却让人回味的香味。
虽然不喜欢喝花茶,但这并不代表我讨厌花茶。
不知何时开始,我竟然把写作当作是一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工具。
我希望别人看了我的文章后会赞赏我、甚至让我成名!
我参加作文比赛,就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能被认同、让别人看见我写的东西是出色的!
但我错了!我发觉自己错得离谱。。。
写作并不一定需要被别人认同的,
那是一种抒发自己内心感受的方式;
你不需要别人来认同你当下的感受,你只需要别人一同来分享你的心情。
写出来的文章并不需要荣誉来点缀它的精彩,
一篇真实、平凡、感动的文章也可以是一篇好文章!
曾几何时,我的日记只布满华丽的句子但却单调无味?
曾几何时,我因为在乎别人的看法而不再利用文字展现自己最真实的情感?
曾几何时,我因为作文比赛的落选而萌起想放弃写作的念头?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坏!不但破坏了写作的定义,还利用文字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我不应该是这样的,这并不是我!
这样的自己一点都不快乐、一点都不幸福!
还好,我找回了最初的自己,一个单纯地爱上写作的平凡女孩。。。
我找回了当初写作的由衷,找回了当时写作的那份满足感。
写作并不只是为了荣誉,那是一种记录回忆的方式。
我选择用文字来记录我的人生足迹,走过的每一步都那么美丽。
写作对我而言,是一种幸福,也是最单纯的快乐~